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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9/29

回應-信與不信

發文後,有幾個朋友們提到不同的意見和疑問,在這邊提出看法和討論。

  這份研經,其實是學校的作業,要如何詮譯這段多人看法不同的經文。我自己是本著以聖經的上下文、原文的思路來分析,解釋。

  這段經文跟本不是在教導基督徒的婚姻觀,這是為什麼要去研究作者的思路、段落的大意、不同翻譯的原因。太多的時候我們看聖經,從裡面截出一些片段來應用在生活中,而這一節常是部份教會教導基督徒不要與非基督徒結婚的依據。但若回到當時作者寫這段的原意,並不是在教導婚姻。

  即然知道作者的原意,是要基督徒回應神的恩典,在許多的事上不被人指責、毀謗,就當分別出來,在不義的、黑暗的中間分別,潔淨自己,除去污穢,不與未信者用同樣的態度面對罪、不義的事(可參閱哥林多前書,保羅嚴嚴的斥責這個教會行許多連非基督徒都為恥的事)。

  而基督徒們要如何看待這樣的教導,如何應用在生活上,這邊回應幾個朋友提出的疑問:

Q1:保羅不要我們和不信的人做朋友嗎?如果不可與他們有團契和相交的關係,又怎樣傳福音給他們呢!
A1:
  保羅指的不是要與非基督徒斷絕關係,不和他們講話、來往。而是要分別出來,因著回應神的恩典,"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,敬畏神,得以成聖"。(7:1)這是信仰上的分別,這是信仰上的行動。是個人回應神的生命。這是個人與神的關係、也是信主之後成長的方向。而在(6:4-10)有一個圖像,一個回應神、屬神佣人的圖像:

 6:4 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,就如在許多的忍耐、患難、窮乏、困苦、
 6:5
鞭打、監禁、擾亂、勤勞、儆醒、不食、
 6:6
廉潔、知識、恆忍、恩慈、聖靈的感化、無偽的愛心、
 6:7
真實的道理、神的大能;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;
 6:8
榮耀、羞辱,惡名、美名;似乎是誘惑人的,卻是誠實的;
 6:9
似乎不為人所知,卻是人所共知的;似乎要死,卻是活著的;似乎受責罰,卻是不至喪命的;
 6:10
似乎憂愁,卻是常常快樂的;似乎貧窮,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;似乎一無所有,卻是樣樣都有的。


  再看看聖經其他的教導,神愛著”世人”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。(約3:16);用智慧與外人交往。(西4:5);保羅說: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: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,叫你施行救恩,直到地極。(徒13:47)聖經中有許多這樣的經文,述說著神愛著每一個人,也願每一個人得著這個好消息,保羅自己在外邦人中傳揚福音,也有許多如何與人交往的教導。
  所以,這段經文指的不要同負一軛,並不是指不和非基督徒有關係、不和他們來往,而是自己可以如何回應神,從罪、不義中分別出來,單單屬於神。

Q2:婚姻是上帝祝福的,軛就是代表婚姻嗎?
A2:
  
軛,是一個象徵,一個引喻,是一個當時猶太人明白的生活事物。想像一下,一隻高高大大壯壯的牛,和一隻小小矮矮瘦瘦的驢,套在同一付軛上耕地,是很不協調的,是犁不直的,是讓牛覺得礙手礙腳,讓驢被拖著走的。這個象徵,也代表著神所賜下的原則,是純淨的、是一致的,是不摻雜的。
  若要探討聖經中對婚姻的教導,哥林多前書(7)、希伯來書(13:4)、以弗所書(5:22~6:4)都是對婚姻直接的教導。
  而在這一段(林後6:14),軛指的並不是婚姻,雖然歷代以來有許多人在解釋、翻譯時,喜歡加入婚姻這個層面的解釋。但這並不是保羅原本的教導。

  希臘文原文參考
    http://bible.fhl.net/new/fhlwhparsing.php?engs=2+Cor&chap=6&sec=14
  其他注釋
    http://bible.fhl.net/new/com.php?book=3&engs=2+Cor&chap=6&sec=14&m=
  譯本比較
    http://www.web4jesus.org/BibleTools.asp

Q3: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可以結婚嗎?
A3:這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,提供幾個參考,也表達我自己的想法。
  保羅自己是認為要嫁娶是基督徒,在林前(7:39)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約束的;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意再嫁,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。這是最直接論及嫁娶對象的經文。
  但保羅在前面一點論及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婚姻,最後的結論是"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。..."(林前7:17)
  而我自己並不覺得是絕對不可以的,但二人的價值觀不同,誰影響誰就難說了,不一樣的價值體系、不一樣對生命的感受、不一樣人生的態度、不一樣的面對死亡。很容易吵架哦。

信與不信

在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這樣寫著 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」。這是指「異信」婚姻說的嗎? 為什麼?

哥林多書的寫作目的
  保羅寫成哥林多後書的背景簡述如下:
  1. 主要是說明、辯解自己是使徒的身份
  2. 解釋自己行程改變的原因
  3. 收取奉獻

保羅在林後六章前後的思路
  第五章保羅是在講自己作基督的使者(5:11-19),並提到了無罪的代替有罪的,叫人成為神的義(5:20-21)。第六章就勸哥林多人不可白受恩典(6:1-2),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(6:3-10)。並再一次述說自己對哥林多人像是自己的孩子(6:11-13)。便提到了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」,接著用許多的對比及舊約的應許要哥林多人分別出來,作神的兒女(6:14-18)。第七章接著舊約的應許做出一個小結當潔淨自己、敬畏神、得以成聖(7:1)。又再一次提到哥林多人當接納自己(7:2-4)。

6:14-7:1段落的思路
  保羅把收信的”你們”和”不信的”用五個比喻來類比:義和不義、光明和黑暗、基督和撒但、信主和不信主、神的殿和偶像。並述信主的人是神的殿,接著便引用結37:27、賽52:11做為神要住在信徒中間,也要從世人中分別出來,不要沾不潔的物。並做一個小結論是”當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,敬畏神,得以成聖”。

6:14的字義和結構
  如果對照希臘文聖經為”你們不與不信的同負軛,因為公義和不法有什麼相交嗎?光與黑暗有什麼相通呢?”原文中沒有原不相配這幾個字。幾乎所有的英文譯本都沒有提及”原不相配”的子句(ASV, BBE, KJV, YLT, WEB, DARBY),和合修正本、現代中文譯本、思高譯本也沒有原不相配的字樣和意思。而呂振中譯本中則譯為”別跟不信者異類同軛相配偶了”與和合本意思較相近,有不可與未信者結婚的意思。
  保羅提到同負軛的概念可能取自申命記22:10摩西的律法,原是不要混雜二樣牲畜,守約不行神看為惡的事。在新約只出現一次,字義為不公平的負在同一個軛上。

6:14的原意
  在給哥林多人的書信中,保羅為自己的身份辯護,也要收信人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,並與不信者分別出來,不與他們有分享、團契、交流、聯合的關係,就像義和不義、光明與黑暗等等並不相通、相交,要除去污穢、敬畏神、得以成聖。

小結
  保羅在這一段落的主題是成聖、與不信的分別出來、不與不信的有團契、相交的關係。並未針對婚姻而論,但此一原則”不與不信的同負一軛”,仍可應用於婚姻-人與人間最親密的關係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