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後,有幾個朋友們提到不同的意見和疑問,在這邊提出看法和討論。
這份研經,其實是學校的作業,要如何詮譯這段多人看法不同的經文。我自己是本著以聖經的上下文、原文的思路來分析,解釋。
這段經文跟本不是在教導基督徒的婚姻觀,這是為什麼要去研究作者的思路、段落的大意、不同翻譯的原因。太多的時候我們看聖經,從裡面截出一些片段來應用在生活中,而這一節常是部份教會教導基督徒不要與非基督徒結婚的依據。但若回到當時作者寫這段的原意,並不是在教導婚姻。
即然知道作者的原意,是要基督徒回應神的恩典,在許多的事上不被人指責、毀謗,就當分別出來,在不義的、黑暗的中間分別,潔淨自己,除去污穢,不與未信者用同樣的態度面對罪、不義的事(可參閱哥林多前書,保羅嚴嚴的斥責這個教會行許多連非基督徒都為恥的事)。
而基督徒們要如何看待這樣的教導,如何應用在生活上,這邊回應幾個朋友提出的疑問:
Q1:保羅不要我們和不信的人做朋友嗎?如果不可與他們有團契和相交的關係,又怎樣傳福音給他們呢!
A1:
保羅指的不是要與非基督徒斷絕關係,不和他們講話、來往。而是要分別出來,因著回應神的恩典,"潔淨自己,除去身體、靈魂一切的污穢,敬畏神,得以成聖"。(7:1)這是信仰上的分別,這是信仰上的行動。是個人回應神的生命。這是個人與神的關係、也是信主之後成長的方向。而在(6:4-10)有一個圖像,一個回應神、屬神佣人的圖像:
6:4 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,就如在許多的忍耐、患難、窮乏、困苦、
6:5 鞭打、監禁、擾亂、勤勞、儆醒、不食、
6:6 廉潔、知識、恆忍、恩慈、聖靈的感化、無偽的愛心、
6:7 真實的道理、神的大能;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;
6:8 榮耀、羞辱,惡名、美名;似乎是誘惑人的,卻是誠實的;
6:9 似乎不為人所知,卻是人所共知的;似乎要死,卻是活著的;似乎受責罰,卻是不至喪命的;
6:10 似乎憂愁,卻是常常快樂的;似乎貧窮,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;似乎一無所有,卻是樣樣都有的。
再看看聖經其他的教導,神愛著”世人”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。(約3:16);用智慧與外人交往。(西4:5);保羅說: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: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,叫你施行救恩,直到地極。(徒13:47)聖經中有許多這樣的經文,述說著神愛著每一個人,也願每一個人得著這個好消息,保羅自己在外邦人中傳揚福音,也有許多如何與人交往的教導。
所以,這段經文指的不要同負一軛,並不是指不和非基督徒有關係、不和他們來往,而是自己可以如何回應神,從罪、不義中分別出來,單單屬於神。
Q2:婚姻是上帝祝福的,軛就是代表婚姻嗎?
A2:
軛,是一個象徵,一個引喻,是一個當時猶太人明白的生活事物。想像一下,一隻高高大大壯壯的牛,和一隻小小矮矮瘦瘦的驢,套在同一付軛上耕地,是很不協調的,是犁不直的,是讓牛覺得礙手礙腳,讓驢被拖著走的。這個象徵,也代表著神所賜下的原則,是純淨的、是一致的,是不摻雜的。
若要探討聖經中對婚姻的教導,哥林多前書(7)、希伯來書(13:4)、以弗所書(5:22~6:4)都是對婚姻直接的教導。
而在這一段(林後6:14),軛指的並不是婚姻,雖然歷代以來有許多人在解釋、翻譯時,喜歡加入婚姻這個層面的解釋。但這並不是保羅原本的教導。
希臘文原文參考
http://bible.fhl.net/new/fhlwhparsing.php?engs=2+Cor&chap=6&sec=14
其他注釋
http://bible.fhl.net/new/com.php?book=3&engs=2+Cor&chap=6&sec=14&m=
譯本比較
http://www.web4jesus.org/BibleTools.asp
Q3: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可以結婚嗎?
A3:這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,提供幾個參考,也表達我自己的想法。
保羅自己是認為要嫁娶是基督徒,在林前(7:39)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約束的;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意再嫁,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。這是最直接論及嫁娶對象的經文。
但保羅在前面一點論及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婚姻,最後的結論是"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,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。..."(林前7:17)
而我自己並不覺得是絕對不可以的,但二人的價值觀不同,誰影響誰就難說了,不一樣的價值體系、不一樣對生命的感受、不一樣人生的態度、不一樣的面對死亡。很容易吵架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