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10/21

新約引用舊約

新約中,耶穌的門徒、聖經的作者引用許多舊約的經文,有些引用是很有爭議的,而我們如何看待這些引用的經文呢? 這也許是比較學術的討論和分析,但對於牧者在講道,或自己引用聖經來面對信仰、面對生活問題時,會有些提醒和幫助的。底下就三個例子,來討論這些著作聖經的人,如何引用聖經。

PS.這也是一次上課的作業,參考參考啦!

一、羅馬書10:6-8 (引用經文:申30:11-14)

 新約羅馬書10:6-8
  10:6
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:你不要心裡說:誰要升到天上去呢?就是要領下基督來;
  10:7
誰要下到陰間去呢?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。
  10:8
他到底怎麼說呢?他說:這道離你不遠,正在你口裡,在你心裡。(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。)
 申命記30:11-14
  30: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,也不是離你遠的;
  30:12
不是在天上,使你說: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,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?
  30:13
也不是在海外,使你說: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,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?
  30:14
這話卻離你甚近,就在你口中,在你心裡,使你可以遵行。


 1.新舊約經文之相同之處
  部份的字句是相同的,如”這道離你不遠,正在你口裡,在你心裡”。
  部份的概念是相同的,如在”升到天上”與”在天上”;”領下基督來”與”上天取下來”;”下到陰間”與”在海外”;”領基督從死裡上來”與”過海取了來”。都是表達很遠、不可能。
  整體要表達的意思是相同的,這事是靠近的,是在你心裡的,是已經知道的。

 2.新舊約經文之相異之處
  書卷  發言者(who)    近的事(what)   行為(how)    目地(why)
  申命記 摩西-出於神的律法  誡命       可以尊行律法   (得福、得生命)
  羅馬書 保羅-出於信心的義  信主的道     (承認、信)基督  (得救、稱義)

  註:有括號者為上下文中所提及

 3.解釋新約作者如此引用的原因
  保羅先討論律法的總結、帶出因信稱義的真理,再刻意的引用舊約中摩西臨終前的勉免、陳明遵行律法的義必要存活,勾起以色列人歷世歷代以來尊守誡命的圖像、源頭。也做了一個強烈的對比,讓人回想到律法是如此,基督更是如此,律法對以色列人是很近的,基督更就在心裡。把舊約的誡命和新約的基督放在一起,叫律法的總結歸到基督,也用新的約擴張了舊的約,用因信稱義代替了因信稱義。

 4.可以效法嗎?為什麼?
  可以。保羅是借形式、借以色列人對舊約的圖像,來加強聽眾的印象、更新對神約定的認知,保羅也沒有扭曲舊約原本的意思,而是將基督放在舊約的思想中。是用一個借代的方法把以色列人從舊約引到新約之中。很高明,很本土化,也沒有讀入自己的意思進去,也不是靈意的解經。

二、以弗所書4:8 (引用經文:詩68:18)
 1.新舊約經文之相同之處
 弗4:8前半
  4:8 所以經上說:他升上高天的時候,擄掠了仇敵
  NIV Ephesians 4:8 This is why it says: "When he ascended on high, he led captives in his train…
 詩68:18前半
  68:18 你已經升上高天,擄掠仇敵
  NIV Psalm 68:18 When you ascended on high, you led captives in your trai
n

  前半句” 他升上高天的時候,擄掠了仇敵”在英文翻譯中是相同的。

 2.新舊約經文之相異之處
 弗4:8後半
  4:8 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。
  KJV Ephesians 4:8 and gave gifts unto men.
  NAS Ephesians 4:8 And He gave gifts to men."
  NIV Ephesians 4:8 and gave gifts to men."
 詩68:18後半
  68:18 你在人間,就是在悖逆的人間,受了供獻...
  KJV Psalm 68:18 thou hast received gifts for men ...
  LXE Psalm 68:18 thou hast received gifts for man ...
  NAS Psalm 68:18 Thou hast received gifts among men ...
  NIV Psalm 68:18 you received gifts from men...


  在後半句,保羅自已講”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。”,但原詩篇中是”你在人間,就是在悖逆的人間,受了供獻,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。”

 不同點在於:
  A. 將”受了(received)”轉成”給(gave)”
  B. 將”從人受(from)”轉成”給人(to)”
  C. 省略詩篇的後半句。

 3.解釋新約作者如此引用的原因
  A.保羅在4:9-10節解釋,強調的是基督升上高天,而不是從人受了供獻,只引用前半節,而非詩篇68:18節全部。
  B.另外,LXX中”受了”是用ga.r這個字,有可能保羅的思路是為了人。故可解釋為”你已經升上高天,擄掠仇敵;他接受了供獻為了人,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。

 4.可以效法嗎?為什麼?
  若是點A,不太適合,這樣會讓人誤為靈意解經,但基本上並未違反聖經的原意。
  若是點B,需要再考證原文,當代是如何理解這節經文,若原意是如此,這樣引用是可以的。(雖然現在的譯本都不是這樣翻)

三、希伯來10:5-7 (引用經文:詩40:6-8)
 1.新舊約經文之相同之處
  在字句上大至都是一樣的,相同及不同處請見2的比較。
 2.新舊約經文之相異之處
  斜線處為不同點。

  來10:5-6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:神啊,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;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
  詩40:6 祭物和禮物,你不喜悅;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。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
  NASV比較 But a body Thou hast prepared for Me;My ears Thou hast opened
  NASV比較 Thou hast not desired;Thou hast not required.

  來10:7 那時我說:神啊,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
  詩40:7-8 那時我說:看哪,我來了!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我的神啊,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;你的律法在我心裡。

不同點在於:
  A.把”耳朵”改成”身體”
  B.把”要(必需)”改成”喜歡”,但意義上並未有太大差別
  C.刪除了詩篇”你的律法在我心裡”這一句。

 3.解釋新約作者如此引用的原因
  保羅引申了舊約經文的意思,原文是耳朵,但基督的身體是贖罪祭,故把耳朵改成身體。而詩篇中獻祭並非是神所必需的,是大衛表達的意思,但保羅為了強調按律法獻上是神所不喜歡、喜悅的,故做了一點修改。而希伯來書這一段,是在講律法是影兒、是預表、是不完全的,所以刻意的刪除了”律法在我心裡”這一句。

 4.可以效法嗎?為什麼?
  不行,詩篇所講的原意並不相同,雖然大部份的字句都一樣,但為了証明、強調而修改經文,改變了經文的原意。當別人模枋、效法時,若沒有像保羅這樣強的真理根基,很容易亂引用而誤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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